关于2025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2-21
各党支部:
根据2008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结合集团党委的实际,2025年党费收缴标准通知如下,望严格遵照执行。
1、集团及企业普通党员,按每月3000元工资基数收取(0.5%),年收缴党费为180元。
2、集团及企业在职管理员为党员的,按每月4050元工资基数收取(1%),年收缴党费为490元。
3、集团部长助理、副部长、企业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为党员的,按每月4860元工资基数收取(1%),年收缴党费为590元。
4、集团部长、企业总经理为党员的,按每月5170元工资基数收取(1.5%),年收缴党费为930元。
5、集团党政班子主要成员(集团董事)为党员的,按每月6120元工资基数收取(1.5%),年收缴党费为1100元。
6、说明:
凡家庭确有经济困难的党员,可有党支部向党委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协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