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夏国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12
夏国棉,男,1960年9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1979年参加工作,1988年6月1日入党,现任中共上海协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第五党支部书记,上海协通贵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要事实:
2019年3月27日晚20:30,与客户在协通大酒店洽谈业务后,由于心存侥幸心理认为酒店离家只有5分钟的车程,故酒后驾车。在黄渡大道路口被安亭五中队交警拦下,吊销驾驶证,并处以拘留。
处理意见:
夏国棉同志身为党员干部,理应严守党纪,遵纪守法,深知酒后驾驶的危害性,不应该心存侥幸。他的行为给党员同志们带来了负面影响,本应从重处理。但考虑到其能主动配合接受批评教育,且对自己的错误作了深刻检查,在党员大会上做了检讨,党委决定从轻处理。为了严肃党纪,教育本人,党员大会一致决定给予夏国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希望夏国棉同志从中吸取教训,深刻反省,用实际行动改正错误,也希望全体党员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协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O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