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本区基层党组织中推行“5+7”组织生活模式的指导意见
更新时间:2013-04-15
各镇、社区(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政府各委、办、局党委(党工委、党组),各区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在本区基层党组织中推行“5+7”组织生活模式(5个规定主题、7项自选内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增强党建工作与全区中心工作的结合度,加强对组织生活的宏观指导,以组织生活的有效性提高党支部工作的有效性,为建设长三角综合性节点城市、加快新一轮城市化进程、提升嘉定科学发展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和原则
(一)基本要求。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党员组织生活,全年不少于12次。以基层党支部(或党小组)为组织生活的基本单元。组织生活要以《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为依据,根据《嘉定区党员组织生活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和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服务人民群众。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以正常化、受欢迎、有实效为目标,围绕党支部做什么、怎么做,设计党员组织生活的主题和内容,确保组织生活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
三、基本模式
全年不少于12次的党员组织生活,分为5个规定主题和7项自选内容。
(一)5个规定主题。作为各基层党组织统一主题、统一时间段、统一要求的组织生活规定动作。主要内容围绕以下方面:
1、围绕当年度中央和市委的重大会议或重要文件精神,通过举办主题党课等形式加强有针对性的学习,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围绕区委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组织专题学习,加强宣传,把围绕中心的要求和工作思路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党小组和每个党员,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
3、围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服务发展和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搭建各类联系服务群众的实践平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围绕全区重大工程、重大活动等,组织党员开展专题讨论、立功竞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强化大局意识,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
(二)7项自选内容。作为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主题、内容、时间和方式,由党支部(或党小组)具体实施的组织生活自选动作。
1、各街镇、委局党委(党工委)可根据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重点,确定若干个本单位本系统党员组织生活的统一主题,在本级党委(党工委)范围内组织实施。
2、各基层党支部围绕本年度本部门本单位的形势任务和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党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支部每年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3、自选内容的组织生活形式,鼓励每个党支部自行设计,创造性地开展;鼓励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打破单位、行业、地域界限,试行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模式;鼓励积极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效果。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对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激发党组织活力、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意义,把推行“5+7”组织生活模式作为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抓好贯彻。
2、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对全年组织生活作出总体安排,精心组织好每一次党员组织生活,做到主题、材料、时间、地点、人员“五落实”。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分类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积极探索组织生活新形式。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嘉定区2013年党员组织生活5个规定主题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5日